关于少数股东损益的一道题
[单选] 甲公司2014年1月1日从集团外部取得乙公司70%股份,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。2014年1月1日,乙公司除一项无形资产外,其他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,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300万元,公允价值为800万元少数股东损益,按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,无残值。2014年6月3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销售一件商品,该商品售价为100万元,成本为80万元,甲公司购入后将其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使用,按5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,无残值。2015年甲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少数股东损益,乙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00万元。假定不考虑所得税等因素的影响。甲公司2015年合并利润表中应确认的少数股东损益为()万元。
A . 105 B . 106.2 C . 103.8 D . 121.2
书上的参考解析:乙公司2015年按购买日公允价值计算的净利润=400-(800-300)÷10=350(万元),2015年因内部交易固定资产实现净利润=(100-80)÷5=4(万元),2015年合并利润表中应确认的少数股东损益=(350+4)×30%=106.2(万元)
我的疑问是:为什么最终少数股东损益不考虑,内部交易中未实现的利润(100-80)?为什么不是:(350-(100-80)+4)×30%吗?是我哪里没搞清楚吗?请大神指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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